中宏网内蒙古11月14日电 在11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何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以“双碳”目标为引领,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以改革的思维和方式,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持续用足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鼓励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促进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积极向国家报送明年备选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实现了应报尽报。
二是健全完善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到2025年,建立健全地区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制度和管理机制。在地区碳考核上,“十五五”时期,以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指标为重点,纳入能源结构、能耗强度、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等指标,建立体现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全过程的评价考核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采取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方式,支持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牧业、林下经济、林业碳汇等,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冰天雪地”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同时,积极探索建设碳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对全区碳资产进行系统管理、高效配置,降低企业减排成本,拓宽林草湿碳汇变现路径,将生态系统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