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信用修复。通过修复,依法减轻了企业因失信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0201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110197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8户、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3条,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信用是市场主体经营之本,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不仅通过媒体、海报等多种渠道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开展信用修复。还深入行业协会和企业,加强对经营者诚信守法教育。同时,该局还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在年报系统中增加信用修复网上申请功能,将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信息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结果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解决信用重复修复问题。(记者 李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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