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时间向兴安公证处求助,感谢公证处的保全证据公证,让我有底气进行接下来的依法维权。”今年2月,兴安盟居民王利(化名)向兴安公证处申请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称其本人享有著作权的图案设计美术作品,被上海某有限公司以及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擅自用于商业用途,发布在抖音、快手等多个平台,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
根据该申请人的申请,兴安公证处迅速指派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依法勘验了该作品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的情况,采取现场录像、手机截图、文字记录的方式固定了实时证据,为申请人依法维权保留证据。
“依法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及时固定民商事交往中的侵权证据,为当事人维权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打击不诚信的违法行为提供第一手证据材料,是我们打造‘诚信公证’金字招牌、助力诚信兴安盟建设的有力措施。”兴安公证处副主任夏克志说。
4月11日,记者走进兴安公证处办公大厅,公证员孙慧敏正在耐心地为申请人办理业务。“我们公证处每年办理各类公证近万件,公证员通过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等系列文书公证以及保全证据公证、现场监督公证等多种类型公证,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公证方式,使诚信氛围越来越浓。”兴安公证处主任助理徐安佳妮说。
近日,兴安盟烟草专卖局向兴安公证处事先申请,对兴安盟烟草专卖系统在执法中查获的假冒卷烟、走私卷烟、烟叶进行集中销毁。
“我们采取全程录像、拍照并进行现场文字记录的方式,对销毁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现场销毁活动进行保全证据工作。”兴安公证处副主任夏克志介绍,像兴安盟烟草专卖局主动申请公证机构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公证的类似案件有很多,公证处的参与有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社会公众知法、守法、诚信经营有着积极的意义。
公证制度的价值在于“未雨绸缪”。近年来,兴安公证处积极探索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与全盟两级法院、检察院建立合作关系,设立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中心、“金融法庭”等机构,为法院的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贡献公证力量,力争在诉讼前、执行前化解轻微违约案件,促进违约义务人诚信履约。
“诚信建设需要全民出力,目前兴安公证处成立了由执业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组成9个普法小分队,与乌兰浩特市38个社区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进社区、进广场、进乡镇’方式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守法,恪守诚信,为打造诚信兴安盟社会环境贡献‘公证’力量。”夏克志说。(记者 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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