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我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全区法院系统积极发挥执行领域职能作用,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着力构建起联合打击“惩戒网”、拒执打击“高压网”、严格适用失信惩戒程序“保护网”的失信惩戒“三网”体系。
全区法院综合运用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并通过“信用内蒙古”平台将失信名单嵌入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系统进行联合惩戒。今年以来,限制出境5人次,限制高消费39732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惩戒25.82万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73人次,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拒执罪立案审查223件。
同时,依法适用失信惩戒及限制消费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规范信用修复的范围、途径、流程等,准确区分和把握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对符合失信屏蔽或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情形的,及时进行屏蔽或解除。今年以来,屏蔽失信被执行人8585人次,撤销失信被执行人152人次,解除限制消费22138人次。(记者 王皓)
原标题:内蒙古着力构建失信惩戒“三网”体系 今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7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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