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信用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兴安盟政法系统坚持“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服务保障兴安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7336”工作法 专项治理涉企执法
兴安盟公安局制定“17336”工作法,成立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材料、案件评查、专项督导、联络协调、线索核查、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7个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依托领导小组统筹调度、盟公安局相关条线警种推进、旗县市公安局自查自纠三级责任落实机制,建立“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级清单”,形成上级来问落实台账、组织部署台账、线索核实台账、部厅交办台账、条线警种推动台账、地区推动落实台账等6本台账,全方位压实专项治理责任,确保部门、警种高效衔接。
兴安盟公安局按照“17336”工作法,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评查涉企案件,清理“挂案”14件,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持续挖掘案源 深化涉企合规改革
兴安盟检察机关持续推进“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结合实际挖掘案源,扩大办案规模和合规案件覆盖率,注重合规有效性审查,做到“宽进口、严出口”。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严把合规改革整改验收关。并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查询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及时指导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确保整改“量体裁衣”,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此外,兴安盟检察机关还通过建立并落实“回头看”机制,不定期走访、跟踪涉案企业,阶段性考察整改情况,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切实做好合规“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全盟已办理8件企业合规案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6件,实现了全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全覆盖。
建立联动机制 护航企业发展
为解决涉企案件中财产调查、财产处置、欠税处理等各类疑难问题,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府院联动新模式,与兴安盟委政法委、兴安检察分院、盟公安局、盟司法局、盟工商联联合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创业,不断提振企业投资信心。
与此同时,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专家库,成立调解中心,选聘13名专家就案件中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意见,推动建筑工程领域多元解纷。并积极推进异地执行合作联动机制建设,推动执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吉林省白城市签订执行合作框架协议,形成跨省跨地区执结案件的强大合力,以高质量执行护航企业发展。(赵永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