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与《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两个意见制定的大背景是今年中央决定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之一,开展重点整治。
2019年查处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家慧案与2020年查处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永一案皆突出反映出2015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颁布之后,律师充当司法掮客的行为未得到根本制止,且出现了新的表现形式。
张家慧案中,经司法认定向其行贿的律师有18人,5人曾在海南省律师协会任职,2人曾任海南省政协委员。孙永一案中,向其行贿的律师有25人,涉及泰和泰、盈科及国浩等国内知名律所。
两个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具有鲜明导向性,也有一些新特点。
一是扩大了人员适用范围。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法律顾问”等纳入规范的人员范围,还包括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
二是列出了行为“负面清单”。两个意见在以往规定的基础上,将包括法官、检察官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放贷收取高额利息等行为列入了“负面清单”,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三是利用大数据管理。主要有法院、检察院内部对一定期限内由同一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代理达到规定次数的启动预警机制;司法部门依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信息库,加强审核。法院、检察院依托离任人员从业信息库加强甄别。
两个意见的出台,完善了相关法规制度供给,更加规范了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积极保障了司法公正。两个意见发布后,需要做到令行禁止。同时,两个意见也构建和完善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2021年10月20日,为响应两个意见,山东省东营市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分别发出倡议书,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共识,互相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其后,11月3日,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张军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作者:汤秀平,上海钧智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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