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欢庆中国共产党101周年华诞暨香港回归25周年之际,聚焦“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主题,中宏论坛第26场在线研讨7月1日下午召开。广州大学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广州市杰出专家谢洪明教授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以下是谢洪明发言:
今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鼓励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粤港澳区域市场一体化已具备的基本条件与特征分析
一是超大规模市场是粤港澳区域市场一体化物质基础。2021年大湾区经济总量约12.6万亿元,逼近东京湾区。单位土地地区生产总值和贸易总额相当于长三角的181%和140%、京津冀508%和149%,高于中国其他地区。
二是优秀的创新能力是打通粤港澳区域市场一体化重要突破点。从2015年开始,粤港澳大湾区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经远超其他三个湾区之和。与京津冀和长三角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基础雄厚、经济活力强、对外开放程度高、创新基因突出、人才供给充沛、跨境流动便利、跨境办学、跨境科研平台多元,产业链配套能力强,区内技术创新合作更为紧密,区内创新能力较为均衡。
三是总体完善的枢纽设施形成“轴带支撑、极轴放射”轨道交通圈,这是粤港澳区域市场一体化重要依托。
四是多种制度性合作平台为粤港澳区域市场一体化提供了一定制度保证。CEPA和泛珠三角经济合作机制,以及等RCEP的相继实施,对粤港澳区域减少或取消商品贸易的关税壁垒或非关税壁垒,实现商品贸易的自由化,促进投资便利化、制度一体化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港澳在破解国家之间“双边创新政策”突变、重构“国际多边规则”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市场一体化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竞争替代关系大于合作互补,粤港澳三地目标和利益格局近些年出现分化。导致粤港澳三地原有合作互补关系逐渐向竞争替代关系过渡,比如出现相互争夺项目,企业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缺少内生创新需求等问题。
二是市场规则不统一阻碍了粤港澳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大湾区“一国两制、三个独立关税区、三种货币、三种法律体系、多个中心城市”的特殊性,致使湾区内人员、资金、货物及信息等要素难以自由流通,需要跨越管理边界。比如,专业资格互认仍无法实现,缺少统一数据标准的信息传输系统,无法建立粤港澳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等等。
三是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制约了粤港澳“浅度市场一体化”向“深度市场一体化”转化。
粤港澳“深度市场一体化”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大湾区范围内形成了权力碎化或分割的行政执行场域,进而诱发三地政府间“各自为政”的行为结果,要素和商品交易成本相对偏高,因而无法从根本上释放三地资源流通整合的潜力。尽管过去粤港、粤澳之间也曾多次开展互动合作,但缺乏政策协调的地方主义治理模式导致湾区三地政策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倾向。
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区域市场一体化的思考
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部分,我们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发展路径可以从四个角度来思考:凝聚共识、规则互认、创新联动、监管互治。
首先需要凝聚共识,需要在互利互惠和一致对外两个方面发力。
只有在互利互惠及利益共享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充分地调动大湾区内各城市的积极性,减少内部利益纷争。因此,建议由中央政府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大市场联席会议制度;建议由国务院领导任主席,广东省委书记、香港行政长官、澳门行政长官轮值任执行主席,粤港澳三地相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涉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产业协同发展、人才交流与合作等的重大问题。同时,下设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大市场创新高峰论坛,倾听商、产、学、研、用等各界非官方意见、呼吁及观点。从多层面、多领域和多渠道倾听各方利益诉求,协调粤港澳三地利益。
一致对外,就是共同行动准则。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利益共同体的姿态一致对外,尤其是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打通粤港澳大湾区至东盟跨境物流大通道,打造世界级的开放平台、构建内外联动新格局,虹吸国内国际优质资源,增强对全球优质资源的“磁石作用”,从而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充分开放的国际贸易中心。
第二,推动规则互认,逐步统一规则,进一步畅通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这方面还有大量的政策空间,需要逐步释放,例如,促进商品自由流通方面,可以取消粤港澳三地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深入推进粤港澳商品贸易自由化。在物资流通方面,全面简化通关程序。可以提请中央政府取消粤港澳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并确立统一外部边境控制标准,利用电子系统简化海关手续,实现通关数据在海关和其他边境部门之间的共享与交换等。
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方面。例如,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工作,允许粤港澳大湾区的公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自由迁徙,享受与本地公民相同的权利。例如,逐步形成以人民币统一计价和结算的统一货币区域,规定粤港澳的资本流动与支付限制完全消除,同时取消外汇管制,促进资本自由流通。例如,建立统一开放数据信息平台,允许政府监管机构跨境获取数据,同时设立第三方机构监督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在信息发布、电信漫游、数据存储等方面推进信息自由流通。
第三,错位发展和创新联动,推进粤港澳市场一体化的高水平统一。
首先是错位发展,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拥有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及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香港应发挥金融中心优势,重点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国际金融中心。而广东应坚持高端发展战略,积极主导粤港澳世界一流大湾区建设,加快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多层次、相互补充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金融、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服务泛珠三角、辐射全国及东南亚地区的具有高凝聚力的区域一体化市场。
其次是创新联动。建设以“香港-深圳-广州-澳门”为核心的科技创新走廊,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创新,不断完善产业创新链,形成基于大数据的关键技术、关键市场、关键链条、关键人才、关键时空、关键政策等要素聚合、匹配的智能化、可视化大数据系统,实时对接联通创新与人才的供给与需求,对接联通政、产、学、研、用等各主体,对接联通“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等关键环节,实时解决创新系统整合方面的“短板、弱项、漏洞”问题,提升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第四是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深度市场一体化”发展。
首先要尽快消除地方保护,加快法治建设步伐。要清理、废除粤港澳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方保护行业垄断色彩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行政性法规与规章,建立与完善不受地方政府随意干涉的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另外,实施政府采购公开化措施。除少数国防项目外,一切商品、劳务、工程采购要公开招标,特别是政府和国营大中型企业,从而降低对商品劳务的采购费用,也使商品劳务的提供者得以开展公平竞争。如果厂商在招标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可以向粤港澳联席会议提出申诉,要求赔偿,同时加大打击厂商行贿行为的力度。
其次是打破市场分割,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粤港澳三地政府要努力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工保护、市场竞争、网络数据监管和产业补贴等方面要统一标准,缩小地区差异,减少排他性,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有为政府”建立“有效市场”来消减制度性障碍。而且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粤港澳三地政府要努力实现三地监管框架的高标准统一,完善粤港澳地区间开展跨境审查评估与监管,共同维护公平统一的市场秩序。(本报告成果由广州大学管理学院李惠娟和谢洪明合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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