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有关中国人民银行的改革包括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调整和分支机构的改革两大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本次的职责调整,有利于央行专注货币政策制定和宏观审慎管理,更好地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提升服务我国实体经济的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三大内容,即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其中,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目标是建立有助于实现币值稳定、充分就业、金融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任务的中央银行体制机制。本次央行的职能调整,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仅有利于完善现代金融监管,而且也有利于央行专注于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未来央行将更好地聚焦于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平稳增长,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构建防范金融风险长效机制,通过金融政策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改革,利于加强央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能力。本次分支机构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撤销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原有的大区分行制度,虽然有利于减少地方政府对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在制定货币政策以及银行监管方面的干预,保障了央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地方政府协调配合政策执行的能力。恢复省级分行制度,有利于加强央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再保留县级支行也有利于精简国家机构、提高政策执行与监管效率,这对于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地方金融市场事件、加强地方宏观调控等都会产生更有利的影响。
总体而言,中国人民银行本次改革的两大内容,有利于央行专注货币政策制定和宏观审慎管理,同时加强了央行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既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也有利于央行提升宏观审慎监管能力,增强和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能力。(作者:何青,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高级研究员;胡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助理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动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研究”[20ZDA05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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