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公示》,兴安盟“兴安盟大米”“太和小米”两件地理标志纳入公示名单,此次公示名单中自治区仅六件地理标志入选,兴安盟入选两件。公示名单是经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定,并结合我盟实施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以及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情况,层层推荐、审核最终得以出线。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为鼓励支持各地把现有地理标志运用好、经营好,集中力量、精耕细作、量身打造,形成一批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品牌,将集中优势资源对入选地理标志实施品牌建设行动。在品牌培育指导方面,加强对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在品牌宣传推广方面,用好互联网新媒体,拓展品牌营销渠道,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在品牌品质保障方面,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引领,加快推进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领域标准制修订,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品质。在品牌价值经营方面,围绕服务地方产业和区域经济建设,加强品牌推介和经营管理,加速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提升。(李婷婷)
原标题:喜报!“兴安盟大米”“太和小米”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公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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