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六个行动”提出的关于用地要素保障要求,加速全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进程,实现“开春即开工”,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积极作为,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在项目规划选线阶段,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接,安排专业人员深入项目现场,提前了解项目用地需求、选址情况等关键信息。通过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用地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审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例如,在白阿线乌兰浩特至阿尔山铁路提速改造项目中,提前介入时发现项目选址与生态保护红线存在部分重叠,经与建设单位共同研讨,迅速调整选址方案,避免了后期因选址问题导致的审批延误。
大力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兴安盟用地供地审批管理系统”对用地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简化不必要的环节,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实现审批流程的无缝衔接。同时,充分利用该系统电脑端及手机移动端的实时填报和查询功能,真正实现了盟旗两级申报与查询、监督与管理的信息同步、数据同步。数据显示,通过流程优化和手机移动端审批,项目用地审批平均时长较以往缩短了8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审批效率。
下一步,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将联合旗县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统筹协调。与旗县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林草、生态环境、文物等单位密切沟通,形成合力,加快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进度。在项目选址确定后,要求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林草、生态环境、信访部门致函征求意见,并主动向文物部门推送项目范围,切实压缩组件时限,提高手续办结率,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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