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7月27日电(实习记者 李春雪)7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内蒙古新能源发电量6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占全区发电量的21.2%。截至6月底,全区新能源装机达到5653万千瓦,占全区电源总装机的36%,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8个百分点。新能源已成为内蒙古能源供给体系的新名片。
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春雪 摄
今年以来,自治区能源局紧紧围绕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把加快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陆续出台了《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持续加大新能源项目建设力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治区新能源开发模式较为单一,应用场景不足,主要还是依靠发电卖电,在已并网新能源装机中,近90%为保障性并网项目,其余为外送项目,不仅电网消纳和调度运行承受较大压力,同时在牵引和带动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发挥作用不够。”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说。
为加快新能源多元化场景应用,推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建设,促进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近日,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2022年版《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自治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三个实施细则。
以上三类市场化方式的主要特点是自发自用、高比例消纳新能源、基本不向电网送电,分别适用于不同应用的场景,都是基于具体的负荷设计的,并按照负荷有关情况配置新能源规模,包括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源网荷储一体化针对新增(制氢及其他产业用电)负荷,以及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针对存量(现有自备电厂)负荷。
陈铮介绍,当前自治区市场化并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建设刚刚起步,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做法。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结合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对以上三个实施细则进行调整,陆续将制定印发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等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全力推动市场化消纳成为未来区内新能源消纳利用的主要模式。
“我们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区建成市场化并网消纳新能源装机4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并网本地消纳新能源三分之二以上将来自市场化方式。”陈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