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11月14日电 在11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世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出了一批重要改革政策,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好“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修订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
二是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依靠制度和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辐射、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一批地方标准,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地面监测质量控制、规模化奶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编制《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规划纲要》,理顺长期目标与短期任务相结合、全域推进与典型示范相结合的建设路径。
三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积极探索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等制度,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积极建设试点示范,编制实施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以及国家城市噪声地图应用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等试点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一体化措施的落实落地,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