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抓住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净化的有利契机,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批“接地气”举措,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攻克了一批“硬骨头”任务,“放管服”改革实现了新突破,受到了自治区的通报表扬。
自治区公安厅坚持用改革思维统领全局、推动工作,成立了由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衡晓帆任组长的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从顶层设计到事项部署、从环节协调到督查落实,构建了自上而下高效运行的组织架构,一张蓝图绘到底。
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条目繁杂、种类多样,各地标准不一,五花八门。如常见的就业落户,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所需的申报材料为个人落户申请、在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如果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还要将户口迁移至单位集体户。而办同样的事,通辽市公安机关需要的申报材料却大不相同。
为改变这种现状,自治区公安厅重新梳理编制了全区公安机关306项政务服务事项,12个盟市、103个旗县及所有派出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100%目录统一、工作指南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同时,推动厅本级和盟市、旗县公安局100%进驻同级政务服务大厅。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区公安机关将部分出入境、交管、治安简单高频事项的受理办理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创新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现已建设试点派出所53个,打造了群众家门口的公安政务服务“便利店”。
9月26日8时30分,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正式推出“一站式”政务服务,77个简单高频事项可以“一站式”办理。几天后,辖区张女士走进胜利派出所,不仅当场更换了户口簿,还容缺办理了换领驾驶证业务。20分钟后,张女士回到派出所补齐了相关材料。她说:“太方便了,没想到在派出所就能换驾驶证,还能现场拿到,这才是真正的‘只跑一次’!”
简政放权,放的是权力,不放的是义务。今年,自治区公安厅以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为工作主基调,推出力度大、措施硬、服务优的教育整顿版“放管服”改革28条便民惠企新措施,并牵引带动全区公安机关累计出台了726项便民利企举措。从10月1日实施至今,已为群众办理112万笔业务,得到群众好评。
10月20日、23日,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两地率先推广使用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如今,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已在全区各地全面推行,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这回不用担心忘带驾驶证了!”呼和浩特市民王先生欣喜地说。
全区公安机关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2个盟市全部建成24小时公安业务自助办理大厅,为民服务不打烊。
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便民渠道,信息化为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自治区公安厅从信息化建设源头出发,从搭建全区政务服务的四梁八柱着手,全力打造信息化平台主体框架,厅本级和12个盟市公安局全部建成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率从2020年的17%跨越式提升至82.9%,特别是“全程网办”率达到了64.8%,厅本级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群众办事如“网购”一样简单,提前实现了自治区、公安部规定的任务目标。
在大力推广“网上办”的同时,自治区公安厅以智能手机为载体,上线运行“内蒙古公安”APP,开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在支付宝“市民中心”栏目嵌入“公安交管”模块,与“蒙速办”APP对接,287个事项实现了“掌上办”。
在线办理的核心要素,是数据共享和数据交互。自治区公安厅坚持靶向发力,在打通数据交互、提升共享效率上下功夫,建设了警种、部门间的数据交互系统,打破了原有警种间的数据壁垒。同时,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建立了对接协调工作机制,厅际协作配合更加顺畅。
一场场技术变革、一次次思想转变,推动公安“放管服”改革措施不断完善,服务质效不断提高。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这一年,全区公安机关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放管服”改革红利喷薄而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记者 陈春艳)
原标题:实施“接地气”举措 解决“老大难”问题——全区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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