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截至今年8月31日,自治区本级和全区12个盟市及103个旗县(区)的5542家单位上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相关业务单位累计开具电子票据4523.83万张,金额252.64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迭代升级公共服务,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以推行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为切入口,全面启动相关改革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海峰介绍,我区启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一年来,按照“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整体部署、试点先行”的原则,用系统思维和创新机制推动工作向纵深推进,形成财政电子票据覆盖行业部门、行政区域、业务类别、流程环节的“四个全覆盖”新格局,取得了“群众少跑腿、单位提效率、政府优环境、财政强监管”的显著成效。
财政电子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管,针对依法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或非营利性活动财物,由相关业务单位依法开具的电子凭证。推行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后,用票单位和个人仅凭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可完成缴费、取票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减少了人员接触,实现了疫情期间票据安全、智能、便捷使用。
据悉,财政电子票据上线至今,我区用票范围已拓展至医院、法院、公安、教育和公共捐赠、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领域,打通了财政票据服务用户“最后一公里”,推动了数字政府建设,为促进公共服务高效化开辟了新的路径。
原标题:五千五百多家单位使用财政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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