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1月31日电 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下称《政策清单》)新闻发布会举行。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涛就“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的具体实施方式以及助力工业企业项目落地作了解读。
据悉,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区域评估涉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审查等10项评估事项。2022年5月30日,内蒙古已按照既定时限圆满完成了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任务,涉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7个领域的664项区域评估成果实现了免费共享使用。
王涛介绍,为方便企业和群众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全区区域评估成果”专题,可通过 “区域查看”和“事项查看”两种方式查询。同时,区域评估成果汇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关审批部门可共享使用。已有1500多个项目使用区域评估成果5790多次,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1.31亿元,有效地提高了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了项目落地。
在“标准地”方面,202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全区各类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标准地”就是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设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全区十二个盟市已经全部出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2022年共出让“标准地”29宗,面积2301.86亩,出让成交价款1.3亿元。2023年1月,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落实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推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及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内容与“标准地”改革相衔接,多元化的供地模式可进一步为工业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上实现了1+1>2的化学效果,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内蒙古实施‘亩产论英雄’提供了重要助力。”王涛如是说。
下一步,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进,积极主动指导各地深入实施,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占比达到30%,在“十四五”实现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标准地”出让,为在内蒙古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提供更优质的用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