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参与自治区泛口岸经济建设,截至2023年2月末,辖内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口岸20余个建设项目投放基金和贷款超50亿元。
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四向协同”推动金融助力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
与口岸地区发展协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口岸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信贷支持力度,主动对接口岸地区公路基建、国际物流贸易综合体工程、再生水供水工程、煤炭暖水集运站工程、风电工程等多个项目建设,助力口岸高质量发展。
与金融机构协同,丰沛金融资源供给。制定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金融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指导意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集聚金融资源,真正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经营主体的切身获益和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动能,助力自治区高水平对外开放。
与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协同,加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探索打造涵盖本币和外币、线上和线下、境内和境外的融资产品体系,结合外贸中小微企业经营特点,提供特色融资产品等。
与各项便利化措施落地协同,持续推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汇率避险理念,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记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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