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总结了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在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方面,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持续做好法规政策文件“立改废释”,加快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符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1+N+X”法规政策体系;组织开展《条例》落实情况“回头看”,配合国办职能转变办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各项要求落细落实;出台《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促进长三角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进一步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修订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并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严格评估机构管理、提升评估工作质量。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组织编制网络共享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技术标准,以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重点,在10个省市交易平台和3家企业招采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同步开展标准验证工作,初步实现数字证书互认;制定《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召开招标投标改革创新视频推进会,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深化,印发《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推动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修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监测办法,提升数据归集水平;深度挖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价值,服务宏观决策和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
在健全发展改革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加快推进《国家发展规划法》《粮食安全保障法》《能源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招标投标法(修订)》《电力法(修订)》《价格法(修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立法进程,印发6件规章、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积极储备立法项目,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拟重点推动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分别提出11件、6件立法项目建议。全面清理制度文件,修改12件、废止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持续深化全委“放管服”改革,编制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履职程序、监督方式等;建立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定期向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共享数据;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加强规划、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的若干改革文件;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建立健全与部门、银行等方面的投资审批数据共享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连续8年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全面评估全委制度建设、“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情况,通过随机抽取执法案卷、随机抽取公职律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全委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机制,修订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引,更好体现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征求意见程序、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提出规范化要求。有效利用评估督导手段,组织重要改革文件落实情况综合评估、能源领域相关改革事项专项评估,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调研评估;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监测督导检查和重大项目后评价,有力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规范化使用,有效发挥撬动作用。稳妥有序化解行政争议,提高办案质量,依法稳妥有序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扎实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构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组织开展地方经验交流会,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编制专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规范答复行为,加大潜在法律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在认真总结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2023年工作打算: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抓好普法规划落实;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原标题:发改委:健全优化营商环境“1+N+X”法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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