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应以数字化推进政府采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多措并举,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助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坚持数字化支撑和方法运用,提高治理能力。以各方采购主体需求为根本,通过对采购业务需求的结构化管理、智能化辅助、自动化生成,有效提升采购当事人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对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进行分解、量化处理、动态管理、自动提醒,提高业务办理规范化水平。通过对政府采购数据搭建多维分析模型,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规范采购行为。
——坚持数字化服务和政策功能,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分网除发布各类法定政府采购公告信息外,还为目录外分散限额标准以下、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开设信息发布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扩大采购寻源渠道。开通采购数字化全电子发票协同服务,打通合同签订、发票开具、采购支付间的链路,破除部门壁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数字化协同和技术覆盖,提升运行效率。深入推进数字化政府采购建设,深化数字技术应用,与制度深度融合并嵌入系统,提供全方位、无死角、无障碍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监管”、诚信管理和“一站式”政府采购纠纷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全面实现技术覆盖各项业务线上集成化办理,构建了全区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件事一次办”的新模式。
——坚持数字化监管和流程再造,提升监管能力。在监督预警方面,通过在各个业务办理流程中预埋预警点,对各类采购主体的采购行为设置预警规则,实施自动预警“亮灯”管理。在实施业务巡检方面,通过对海量业务数据实施自动化、常态化巡检,筛查出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疑点数据,同时支持重点跟踪、在线反馈,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在创新指令监管方面,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采购主体,采取点对点或点对面的方式,在线发送消息通知、提示函等,确保监管指令及时送达,监督盲点及时发现。
——坚持数字化分析和综合赋能,提升应用能力。数据应用、数据导向是政府采购数字化建设的最终表现形式。在综合查询方面,通过对各类信息公告多维度、多层次、多角度的汇总分类,切实站在各采购当事人关注点出发,支持按项目、按品目、按代理机构、按供应商和按采购人进行聚合查询,方便采购当事人编制采购需求和开展市场调查。在采购指引方面,通过对各类制度规范和业务规则进行细化量化,采购人只需输入采购品目和金额,即可轻松查到业务操作建议,包括新旧品目对照关系、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建议等,让采购工作更“好办”。
下一步,内蒙古将以“阳光采购”和“数字采购”为目标,继续巩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已建成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功能完善,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发挥“制度+技术”优势深度融汇融通、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更好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见效,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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