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以落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养老服务清单为引领,按照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原则,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努力让养老服务更暖心,让老年人生活更舒心。
通过巩固拓展城市“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服务功能,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价机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通过政策引导和适度激励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目前全区已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设施1685个,设置床位1.14万张,今年累计服务老年人125.1万人次。引导支持社区老年餐厅可持续发展,起草《关于规范和促进社区老年餐厅运营发展的具体措施》,目前全区已建成社区老年餐厅629个。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下拨补助资金2605万元,今年已完成适老化改造1363户,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15张。指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其他盟市积极争取国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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