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5月31日电 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内蒙古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焦秉智介绍相关情况。
据介绍,从2022年起,由内蒙古发展改革委牵头,每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宣传月活动。2023年,主题为“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塑造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形象”的内蒙古自治区信用宣传月活动即将启动,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同承办。内蒙古将着力在四个方面重点宣传。一是开展普法宣传。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彰显政务诚信。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诚信政府建设系列活动,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诚信履约和高效服务意识。三是弘扬诚信典型。组织本地已认定的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开展“集中亮码”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四是拓展信用应用。深入宣传信用融资工作。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围绕“十年征信路、奋进新征程”,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效。
据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先后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80余件,地方标准15项,2021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内蒙古信用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实现了对全区社会主体信用档案建设的全覆盖,累计归集各类社会主体信用信息共计3.48亿余条。各地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累计调用查询信用信息量已达6100万余次。全区共选树21批2919家诚信典型企业。建成了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节点,通过节点已发放信用贷款超过90亿元,切实为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