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为“内蒙古保护中心”)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以下简称为“海外分中心”),面向全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工作。
内蒙古作为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具备“横跨三北,外接俄蒙,北开南联,东进西出,陆海联运”的优越地理位置,是丝绸之路重要组成部分及打通“欧亚大通道”关键节点。区内有直属海关2个,对外开放口岸19个,其中包含我国最大陆路口岸满洲里口岸,是中欧通往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和欧洲各国重要的国际大通道。近年来,我区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逐年增长,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越来越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内蒙古保护中心设立海外分中心是我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的“指挥棒”,是助力企业对外发展的“及时雨”,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的重要落实举措。
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内蒙古保护中心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收集整合现有资源,广泛征询涉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需求,积极筹备申报海外分中心各项工作,于5月19日圆满完成线上申报答辩工作。
内蒙古海外分中心的设立,将聚焦企业海外市场竞争,聚力突破知识产权壁垒,提供涉外法律指导、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等服务,有效加强我区涉外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为我区涉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和保障,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内蒙古保护中心将继续开展好各项工作,一是按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积极配合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立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机制,做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与报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咨询与指导工作。二是加强与贸促会、海关等部门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协同保护机制。三是利用好现有资源,听取好企业需求,履行好分中心职责,为区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原标题:内蒙古获批成立首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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