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区在企业账户等信息准确、完善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截至6月30日,我区首批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127万元,惠及1040家企业6.68万名参保职工。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2023年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明确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下一步,我区将全力推进稳岗返还政策落实,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加速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尽早发挥政策效用,切实帮助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记者 梅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