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工作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及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林草局联合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对国家林草局委托自治区林草局实施的“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专员办、自治林草局、自治区林草监测规划院、自治区第二林草监测规划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检查组按照“全覆盖”原则开展内业核查,认真查阅有关申报材料、现场查验材料和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资料,全面了解掌握监管对象相关信息。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现场踏查,重点检查矿藏开采、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行政许可确定的用途使用草原。对主体工程和临时占用草原的相关附属设施或辅助工程进行无人机测量,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草原。抽取部分建设项目区域坐标,核实建设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地点、范围和面积等,研判被许可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征收使用草原的问题。现场检查后,检查组与被许可人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旗县政府和林草部门进行座谈,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此次检查共抽查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等6个盟市的11个项目,涉及草原面积2612公顷。检查结束后,将形成检查报告及时反馈相关盟市旗县。
自治区林草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征收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实施工作“把脉问诊”开具良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指导,及时查处整治破坏草原违法违规问题,同时为全区草原资源监管人员搭建“互学互鉴互促”的平台,实地监管找差距,多方交流促成长,有效促进草原资源监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顺利完成2023年度国家局草原行政许可委托事项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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