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相关要求,2022年6月8日,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22]908号)。《方案》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依托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国融资服务平台省级节点,通过国家层面推送和自治区层面共享等方式,全面归集包括纳税信息、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不动产信息、行政强制信息、水电气费缴纳信息和科技研发信息等14大类37小类涉企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推送至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为其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内蒙古节点的建设完成标志着内蒙古信用信息在融资信贷领域的共享应用工作进入新阶段。内蒙古节点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接通,使其真正成为了“总对总”共享信用信息的中转站。同时,节点互联网端于2022年11月上线,实现了向企业用户提供发布融资需求,融资担保,在线公证,仲裁等综合服务功能。
目前,节点已联通辖区内4个自治区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蒙享+”信用应用服务平台、内蒙古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3个盟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呼伦贝尔市信易贷平台、赤峰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6万余家,已发布金融产品1344个,登记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数量8669个,全区通过自治区节点已实际发放信用贷款超130亿元,贷款额较2022年底增加近75%,其中纯信用贷款近30亿元,贷款额较2022年底增加近77%。
下一步,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进一步做好节点平台信用信息的上传下达功能,并丰富融资服务功能,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切实为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满足感,让中小微企业融资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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