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消息:2019年下半年以来,按照财政部授权,内蒙古财税部门结合区情精准施策,加大财税优惠力度,顶格减免(按照授权上限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以“真金白银”助力全区广告娱乐业纾困解难。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国家明确对部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根据财政部授权,内蒙古下发内财非税〔2019〕736号文件,其中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于自治区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据了解,自治区范围内,相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上述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群体。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内蒙古文化事业建设费本身征收规模小,出台减免政策对自治区财政收入影响较小,但对每一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而言,却是“雪中送炭”,可达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在授权范围内,自治区制定的优惠政策4年多来合计为有关企业与工商户减免相关费用近1.2亿元,惠及企业超1万户次。(记者 杨帆)
原标题:我区顶格减免费用 助力广告娱乐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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