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内蒙古积极稳妥推进各项任务,不断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内蒙古成立了以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3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专班,各盟市、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也相应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良好工作格局。
建立问题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内蒙古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公开征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
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围绕问题线索搜集、核查和整改、对典型案例开展约谈和通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制定印发防范事项清单。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防范事项清单(2023版)》,有效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持续维护市场主体竞争活力。(记者 李永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