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自治区民政厅部署实施四项行动,提升民政领域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信用基础。
四项行动包括:民政领域诚信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即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应用,完善信用奖惩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提升信用管理基础能力。民政领域信用信息赋能提升行动,即以“数字民政”建设为契机,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促进大数据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质效,并将民政领域信用建设弱项短板作为项目建设重要着力点,探索构建“通用+专业”综合监管体系和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机制,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民政领域重点业务诚信质效提升行动,即细化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重点业务领域信用建设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提升信用监管质效。民政领域诚信素养提升行动,即开展诚信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讲诚信、树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建立核查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强化诚信工作宣传,加大品牌建设和典型选树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讲好民政“诚信故事”。(记者 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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