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改进提升工程。2019年,呼和浩特市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今年部署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紧扣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项一级指标和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9项一级指标,聚焦短板弱项,借鉴先进经验,制定了15条具体改进措施,目前正在深入推进。
保护市场主体 激发市场活力
全面推进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呼和浩特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推行交易服务事项线上办理,上线运行了“不见面开标”系统,实行企业“零门槛”投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投标企业“好差评”“红黑榜”和交易主体、评标专家积分制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失信主体联合惩戒、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净化交易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业务全方位升级,推进采购商城建设,对小额采购项目实行线上采购、线上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小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生产产品在价格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方面的竞争力。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呼和浩特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正在规划建设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计划2021年6月底建成。支持小微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库,目前“贯标”企业入库118家、优势企业入库91家,同步加快建设中国(呼和浩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呼和浩特市在全国156个副省级及地级城市中排名第31位,较2018年提升了122位。
积极应对疫情,帮助企业渡难关。疫情期间,呼和浩特市制定出台了《应对疫情支持伊利、蒙牛健康发展13条措施》《应对疫情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5条措施》《应对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等一揽子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渡疫情难关。组织开展产融精准对接服务,推荐35户企业申报自治区重点保障企业融资政策,为蒙牛等5户重点保障企业落实融资15.3亿元,为19户企业协调续贷、展期合计1.07亿元,为4户困难企业落实失业保险金返还1500万元;鼓励大型商场、物流企业、农批市场等为入驻商户减免租金、物业费等累计1.6亿多元。充分利用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向对入驻商户减免租金等费用的企业给予补贴,累计补贴资金约2500多万元;举办5场银企对接会,累计签订贷款协议金额50多亿元;积极落实国家应对疫情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为企业减免增值税等各类税费。
净化市场环境 提升服务水准
压缩企业开办注销时间。呼和浩特市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前置审批事项由190项减少到32项,压减83.16%,调整保留后置审批158项。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税务、银行以及印章刻制企业进驻大厅,为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刻制、开设账户、发票申领等一站式服务,形成企业开办业务全流程闭环办理,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办事效率。目前呼和浩特市本级登记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旗县区也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及时受理、当场办理,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缩短至20个工作日内,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就可注销登记。
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呼和浩特市建立了政策落实评估报告制度、“回头看”督查督办机制,强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问效。今年上半年,累计落实新增减税降费14.33亿元。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费落实“免、减、缓”政策,已为企业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10亿元,预计全年减负25亿元以上;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2223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5亿元,惠及职工27.27万人,预计全年返还2亿元以上。
持续改善融资服务环境。呼和浩特市畅通政金企对接机制,对接协调驻呼26家银行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今年6月末,贷款余额8834.41亿元,占全区贷款余额的36.96%,总量居全区第一。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体系,鼓励融资担保和小贷公司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融资担保余额较2019年同期增长12%。
优化政务服务 创新工作方法
深入推进权力“瘦身”。呼和浩特市今年大力开展权力“瘦身”,组织市级各部门落实、承接自治区取消、下放和执法重心下移的1364项行政权力,在此基础上,大幅压减市本级行政权力,梳理形成各部门《权责清单》,市本级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权力事项2016项,调整保留3834项,“瘦身”44%。同时,对标先进经验,以压减办理时限为核心,对现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办理材料等进行再压减。
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呼和浩特市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建成了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700余项,其中市级政务服务网进驻部门28个,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综合网办率达到90%以上;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今年对照新公布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25个部门的276个依申请六类事项进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分类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梳理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通过全面公开事项标准化指南、电话咨询、网上服务、帮办代办、快递送达等措施,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设置专职引导员,现场解决办事群众“不知找谁办、不知怎么办”问题。成立“帮办代办中心”,按照五星级“店小二”标准,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问一次、少跑一趟、少等一会儿。试点开展了远程勘验服务,让数据多跑路。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打造了审批有速度,服务有温度的窗口文化。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呼和浩特市按照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先后削减审批事项13项,简化办理环节33项,合并办理事项19项,分类制定完成了六类审批流程图。实行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线下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专区,进驻审批单位88家,审批人员500余名,其中市本级23家(包括4个公共服务企业和4家审图机构);线上建成覆盖市直部门和各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158个项目在系统运行。今年上半年,实现压缩审批时间至90个工作日内。同时,对呼和浩特市今年实施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档、一事一号管理模式,助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
规范监管执法 减轻企业负担
坚持公正监管。呼和浩特市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将金融办、司法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纳入联合抽查范畴,市场监管领域联合监管部门扩展至20个,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信用监管。呼和浩特市全面加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推动全市各部门规范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开发上线信用承诺系统,全市已有18个部门出台本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其中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推出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在信用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网站公示各部门承诺事项286条,公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11800余份。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A级纳税人3个领域备忘录为试点,编制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和应用事项清单,推动形成信用联合奖惩试点效应,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氛围。为进一步破解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增强首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呼和浩特市借鉴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做法,于今年5月6日至31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别对市本级在2019年自治区评价后营商环境改善情况和各旗县区及开发区2019年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了评价。根据数据汇总分析,对各地区营商环境进行了排名,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各地区、各部门今后整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
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并印发《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方案》和《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拟聘任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100名,打造一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监督员队伍,通过监督员定期进驻政府部门、各级各类服务窗口,跟踪工作流程,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反馈转办,推动政府部门规范文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推进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21号),通过改革把原来分散的执法权从原有机构剥离出来,划归综合执法机构统一履行,进一步理顺了综合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下一步将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
健全法治体系 保障营商环境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呼和浩特市逐项梳理自查,从5个方面归纳了29类70个具体问题,并逐一落到具体部门强化整改,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呼和浩特市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在线诉讼平台,通过呼和浩特法院司法公开网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在线提供诉讼咨询、交费退费、信息查询、联系法官、申诉信访、举报投诉等全方位诉讼服务,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取司法信息、办理诉讼事项。在全市法院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制定不当得利、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等裁判规则指引,建立速裁团队,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补短板强弱项 走在前作表率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进提升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坚持长期规划、系统推进抓营商环境,增强工作的协同性、连续性。按照自治区对首府“走在前、作表率”的工作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积极争取自治区对首府的政策倾斜力度,主动争取各类改革试点,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扭住优化营商环境不松劲,持续下大力抓好15类29个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方法,推动问题逐一解决、指标逐项提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加强督导检查,以严的态度、硬的作风、好的成效不断优化提升首府营商环境。(郑学良 云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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