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各类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成立9个执行小组,形成以执行局、法警大队为主要力量的执行大格局,主要针对涉政府案件、涉企业案件、涉金融案件、涉公职人员案件四类案件加大力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执行强制措施,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提高执行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宁城法院对此次执行行动进行了精密部署,明确各执行团队和人员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思路,找准突破口,依法、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用足、用好、用活各项强制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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