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8月27日电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行政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践信守诺,为法治呼伦贝尔建设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健全体制机制,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优化行政案件排庭周通报,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败诉案件情况月专报等制度。每周向同级依法治市办通报行政诉讼案件的排期情况,每月向市依法治市办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据、败诉案件情况等。同时,通过制发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司法建议,与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举行座谈会商等方式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联合各方力量,持续推进行政诉讼诉源治理。中院与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依照出庭应诉和化解争议两份联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法院+依法治市办(司法行政机关)+被诉行政机关”“1+1+1”工作模式作用,协同督促、推动行政机关开展诉源治理、协调化解工作。
强化调查研究,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每年对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行政机关执法履职及出庭应诉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就促进依法行政提出相应建议,起草履行行政审判司法监督职能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
加强府院联动,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联动机制,用好庭审、裁判文书、调研报告、司法建议。用足法律咨询、法治培训、庭审观摩、个案协调和座谈会商。今年以来,中院行政庭与行政机关座谈、协商七次,强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
保证过渡平稳,开展行政法官跟案培训。为加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力量,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中院对行政审判力量相对薄弱的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开展培训,取得较好效果。(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