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清理涉企业收费,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等,对我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方向和指导。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行政执法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信心和经营成果。去年4月,我区施行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在基层行政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和执法记录仪,作出处罚时必须上传证据材料,而且该办法也对行政执法流程作出了严格规定。
为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规范基层药品监管执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赛罕区一家药房的吴姓老板说,现在执法流程非常严格,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开展的检查都是按照流程走,我们做小老板的非常安心。负责这次整治行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整治加大查办力度,会集中查处一批“小鬼难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形成有力震慑。对应当移交的,坚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
对于交通执法存在问题,自治区交通厅印发了《规范公路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区各级公路执法监督部门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路随机询问广大车主、走访运输企业、突击检查公路执法单位等方式,全面加强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
依法办案服务大局
“检察院温情呵护民营企业发展,特别是办理涉及民企案件时,力争把案件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值得点赞。”在包头市检察院召开的一次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开放日活动中,山川圣阳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永亮表示。
包头市10个基层检察院与108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定点联系机制,由院领导和检察官负责定点联系辖区民营企业,与工商联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则是在公益诉讼方面下功夫,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保护企业权益,实现政企共赢。元宝山区某运输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当地检察机关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被采纳。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征询大额罚款的意见,检察院结合服务“六稳”“六保”要求,考虑罚款会增加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提出在罚则内作出其他处罚的建议被采纳。一来一回,既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又帮助企业维持了正常运营。
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将服务大局和依法办案相统一,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该院在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一房地产公司不动产被查封,负责人徐某被限制高消费。为避免案件执行完毕后财产被转移,造成执行回转困难,给民营企业带来损失,该院向区法院发出中止执行并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检察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该建议。徐某颇为感慨:“遇到这样的事儿,我是寸步难行。没想到检察官主动办案,让我的出行不再受限,公司办业务也便利了。”
执纪监督真抓严管
1月1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年1号文件《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出8条措施,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两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并有早退现象”“卫健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法制稽查综合股股长在执法过程中横冲直撞、指手画脚,态度傲慢强横、行为随意刁难”……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纪委监委先后受理了7条关于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线索,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相关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并印发通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一时间,这几篇通报在集宁区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为全区干部职工敲响警钟的同时,也彰显了集宁区纪委监委对破坏营商环境“零容忍”的态度。
近日,乌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过反面警示震慑,持续释放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的信号,切实端正干部的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累计出动305人次,对50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67个区属部门、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执法、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3个。全市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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