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4月22日电 为全面简政放权、激发企业活力,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及时召开会议,出台《消防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下称《十项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全区各地相继以各种形式持续推进消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便民利企措施、开放消防政务服务窗口,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动员部署,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要求,总队党委把消防优化营商环境上升为“党委工程、主官工程”,着力从政治站位、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转变思想,凝聚共识,全盘推进。全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深入开展动员部署,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大力宣贯《十项措施》,为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包头市、兴安盟依托电视台、综合广播等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因地制宜,及时出台便民利企措施。各地在落实《十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适用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便民利企措施,以“硬措施”优化“软环境”,坚定不移地落实消防执法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消防执法服务水平。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海市设立消防服务窗口,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消防安全专家库,派出技术服务组为党委政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提供专家指导服务,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难题;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并开展消防服务窗口“好差评”工作,以人民群众评价作为加强和改进服务能力的标准。
三、跟踪问效,构建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总队出台《全区消防救援队伍优化营商环境六项规范》,作为对内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的工作准则。依托律师团队开展网上执法案卷评查,对办案环节实行实时、具体、直接监督,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定期开展执法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监督执法各环节动态,纠正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不良行为。开展执法监督员座谈、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法律监督部门、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