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4月26日电(记者 林丽芳 实习记者 梁婷)4月26日,“我区地理标志商标已达170件,位列全国第12位,5件地理标志产品率先加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国务院将我区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经济发展作为成功案例在全国推广;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区12个盟市,多次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广表扬。”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金华如是介绍“十三五”时期全区知识产权总体情况。
据悉,“十三五”时期特别是自2018年以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量均呈较快增长态势。至2020年末,全区专利授权总量8.53万件,全区有效商标注册总量24.06万件。
“十三五”时期,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1363件,案值1779万元,罚没1422万元;查处假冒专利案1141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171件。
值得关注的是,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至2020年末,全区被授予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6个、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3个,授予自治区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3个、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6个;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5家、示范企业11家,自治区级优势企业25家;17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托管项目;培育国家级试点中小学校6所、自治区级试点中小学校40所。
谈及“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时,吕金华从围绕加强体系建设、创业创新发展、强化执法保护和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作了介绍。
围绕加强体系建设,将全力建设“三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基地”。即建设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中国(内蒙古)地理标志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内蒙古)基地。
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将落实“一项计划”推进“一个区域建设”。一是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二是推进绿色知识产权发展区建设。
围绕强化执法保护,深入开展“五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二是开展服务知名企业快速打假维权专项行动;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五是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围绕提升创新能力,将全面实施“三项工程”。一是实施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双提升工程;二是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程;三是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