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通辽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部署,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锚定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指标拉升工作目标,现承诺如下:
畅通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
做到涉企案件快速流转、优先办理,对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主动缓、减、免诉讼费。
满足群众多元化诉讼需求,推进全流程线上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司法便民措施。
健全审判服务机制,因地制宜建设重点产业巡回审判点,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全力服务辖区企业在项目签约、开工、投产等不同环节的司法需求。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司法关怀
涉企案件: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优先选择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用最低成本、最短时间实现纠纷化解。
民商事案件:深化诉源治理,加强与工商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和组织的纠纷联动化解力度,从源头开展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实现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的任务。
金融纠纷:积极运用小额速裁、简易程序,高效化解纠纷,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依托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做好涉金融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促进金融纠纷调处端口前移,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营造创新创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
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经济违法与经济犯罪。
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行政协议案件中落实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约履责等原则,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深化“阳光执行”改革
探索建立“草原110”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采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小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严格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
助推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涉府案件执行清零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党委、党委政法委、政府支持,确保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动态清零。
加强破产审判工作 提升破产审判效率
落实破产积案清理和领导包案机制,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积极运用简易审、快速审、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的时间成本。
多方式化解债务危机:积极引导债务企业通过庭外调解、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年内推动康乃尔公司等辖区重点企业重整成功。
深化府院协调联动:完善破产援助金制度,积极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等动态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协同化、专业化方向,着力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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