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集宁区经济发展跑出“加速度”。
转变司法理念 当好企业“引航者”
刑事检察,助力企业守法经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过程中,通过书面审查、入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涉案企业依法进行合规考察,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检察人员以及特邀检察官助理一对一的模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和税务相关知识助企纾困,利用“企业合规+”模式,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化保驾护航。
民事行政检察,维护企业健康发展。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辖区企业合作搭建检企互动平台,主动邀请不同行业的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及时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和营商环境现状。做到精准监督,帮助经营主体及经营者解危纾困。深入开展“向法而行,‘典’亮企业”《民法典》宣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公共利益和经营主体“双保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执法管理。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进行“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实生效。
强化制度保障 当好企业的“支持者”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由检察长亲自抓并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制定《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从严从快追诉,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突出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破坏交通等扰乱复工复产秩序的犯罪等,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企业经营的经济犯罪。
不仅如此,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还与集宁区工商联开展协商,制定《关于建立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工商联联系沟通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涉企信息互通共享等常态化机制,双方充分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检察院与工商联沟通协作优势,共同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突出服务效能 当好企业“护航者”
畅通渠道,高效服务。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流转、一次性告知、减少程序梗阻,缩短流转时间,涉企案件进入“快车道”。线上积极扩宽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利用12309检察热线作用,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
上门服务,问企所需。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积极开展“检察官+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零距离对接企业法律需求,开展“菜单式”法律宣讲14次,解答企业及员工法律问题60余条。(记者 王锦鹏)
原标题: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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