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司法厅就一起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召开调解会。申请人振发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案件调解会。
会上,案件承办人以复议机关掌握的类案数据为切入口,对类案复议决定情况和人民法院判决结论进行了介绍,为申请人分析行政复议及后续行政诉讼的成本,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力求帮申请人“及时止损”。与会各被申请人结合各自职责,开诚布公地回应申请人提出的若干问题。同时,在复议机关的建议下,被申请人拟与申请人建立政企联系机制,后续将与企业点对点进行政策释明,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展。
在各方努力下,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当场递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审理全过程,了解申请人诉求与调解意愿,全面依法审查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在不突破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综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探讨调解可行性,为个案量身打造调解方案,有理有据、用心用情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今后,自治区司法厅将持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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