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组织执法检查8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月30日,赤峰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工作的决定》。该决定的实施,为检察机关强化侦查工作、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东明介绍,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年内共组织进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破产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诚信建设工作等五次重要调研,不仅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和依据,也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改进指明方向。
今年以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助力诚信建设工程为切入点,在党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下,建立“人大监督+N”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以“召集人”身份推动多方监督主体间形成监督合力,同步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问题整治及成果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虚假诉讼、案件执行五项专题监督。通过常态化联合开展督导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协同监督活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释放监督叠加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规范化水平,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质询暂行办法和特定问题调查暂行办法,为人大开展刚性监督奠定基础。在喀喇沁旗人大常委会就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市内首次质询中得到有效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人大常委会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检察院、国资委等监督主体,实现“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监督联动、职能互补的工作格局。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同样取得显著成效。
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听取并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等报告,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此外,还出台了《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对全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等四部促进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
此外,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还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执法检查,对三座店水源地周边及上游生态环境治理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2024年绿色赤峰行动等措施,积极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和方法,以更加高效、协同的方式,推动赤峰市的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社会工作建设委员会主任崔广清表示。(记者 陈羿如)
原标题:多领域监督 共筑诚信与法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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