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创新作为、积极探索,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率先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作出表率。
今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率先推行环评网上审批改革试点探路,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范围内首先使用“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在线申报审批系统”,实现了环评审批全环节网上办理。同时,规范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真正实现了即报即审、不见面审批和“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90余个。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服务,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过去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仓储(不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煤炭储存等)、学校、场馆等30类项目直接环评豁免一批“免打扰”,相关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为企业免除了审批手续,降低了成本;对暂未实现直接豁免或告知承诺审批的项目,优化服务一批“零接触”,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指导建设单位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报资料,采取电话沟通、微信联络、网上申报等方式进行技术审查,通过网络传件、快递寄件等方式送达批复文件。
对确定的各类重点项目开辟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协调解决。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内部协作管理办法》,规定了内部流转和办理时限,助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落地,靠前做好环评手续办理相关服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切实注重做好事中事后指导“后半篇”文章。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改变监督执法方式,突出精细监管、科学监管、柔性监管。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行业企业告知政策要求,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打扰”。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和公示制度,把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体现在执法的全过程。
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以优质的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记者 刘沙沙)
原标题: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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