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后,关于已预约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因管控措施不能正常考试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已于2月20日,公告了暂停驾驶人考试业务、预约成功的考生取消考试预约信息。本次取消考试预约信息的考生,不占用考试次数、不产生补考费用,待疫情结束重新预约考试即可。”3月2日,呼和浩特市召开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郭小兵就市民机动车年检到期却无法检验及市民同时已预约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因管控措施不能正常考试的情况,作出了解答。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呼和浩特市政法机关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发挥首府“领头雁”的作用,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呼和浩特市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号召全市政法机关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大讨论活动具体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力争推出一批重点举措,完善一批制度机制。
为最大限度降低2022年疫情对首府地区经济和社会各个层面产生的负面影响,切实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走出困境,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三延两免一补一降”系列政策举措,即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延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延缓缴纳税费燃气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承租机关企事业房屋租金、拨付援企稳岗补贴、降低融资成本。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将以上政策举措纳入此次大讨论一并推进、落实,全力做优法治保障工作,全面提升首府法治化营商环境质效。
疫情就是命令,行动就是责任。呼和浩特市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把关,通过召开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等形式,全面细致逐项研究政策举措内容,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整改提升阶段推进建章立制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制度,形成在本地区、本系统可推广制度性成果。目前,全市政法各单位共出台69条便企利企惠企法治保障措施。
呼和浩特市政法部门将诉前调解作为诉前必要的前置程序,在及时研究案情,全面了解涉案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诉求的基础上,能够调解结案的及时调解结案。与此同时,案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沟通企业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必要时,也可通过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党委和政府请示,及时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准确反映涉案企业诉求,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降低维权成本,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助企纾困。
面对疫情,呼和浩特市政法系统开通涉企案件办理专门通道。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案件及“三延两免一补一降”案件开通专门办案通道,设立专门台账进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从分案到立案、结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选优配强经验丰富的核心业务骨干,充分合理评估对企业、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采取相关措施的负面影响,坚决摒弃机械式就案办案的僵化思维,杜绝为了破坏营商环境办案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过程中,呼和浩特市级政法机关主动牵头统筹本系统条线工作,成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沟通本级党委、政府、政府部门,各旗县区政法机关全力配合,切实形成了工作合力。部分政法单位以纵向条线的形式形成措施和制度性成果;部分政法单位跨越条线,以横向联合的形式出台相关措施或制度。工作过程中,市县两级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累计解决两级政法单位120余个问题。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政法系统将认真总结工作过程遇到的问题,广泛借鉴其他兄弟盟市的经验做法,结合首府地区实际,主动跟进企业需求,主动跟进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层面出台的各项惠企稳企政策,及时出台与之相对应的配套性法治保障措施,将该项工作融入政法机关职能职责常态化推进。(记者 刘洋 通讯员 周宿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