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辖区内网络餐饮业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漏洞的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并在办案过程中采用诉前磋商机制,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涉案企业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整改方案,用法治化手段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诉前磋商是指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后,与行政机关就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整改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的制度。在涉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诉前磋商制度,可以帮助检察机关准确认定责任主体,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从而实现保护公共利益、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目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适用磋商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现了两方面的“飞跃”。第一个“飞跃”,从单向监督到双向沟通。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管漏洞和外卖食品安全隐患,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管部门就其未及时依法履行职责可能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事实交换意见。与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形成的单向监督格局不同,诉前磋商使两家机关能够尽早对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增强整改方案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大大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第二个“飞跃”,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启动诉前磋商程序一方面促使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方之间增进理解沟通,另一方面也推动相关利益方参与。在办案中,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网络餐饮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涉案企业参与磋商环节,更好地保护涉案各方主体的权利,实现公益的立体保护。同时,办案人员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充分了解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难题,通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及法律风险提示等,服务保障企业纾困解难,在履职尽责中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据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将大力推广适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并就磋商程序、磋商事项、磋商后跟进监督等问题作出制度化规定,引导磋商机制规范适用,让磋商机制在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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