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好不好不是政府说了算,也不是司法机关说了算,而是企业说了算。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多措并举,互通有无,精准服务,靶向施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走出去”。定期开展走访企业和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对接企业法律需求,调研了解企业经营实际中困境漏洞,合规风险点,为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检察长与工商联主席一行深入和林县华润淀粉厂问计于企、问需于企;结合我院办理的典型涉企犯罪案例,派出检察官进入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治讲座,就企业如何加强员工履职刑事风险防范、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等提出建议;与呼和浩特市新机场项目部签订“检企共建”协议,创建廉洁文化示范点,建立常态化法治护航服务企业机制。
二是“请进来”。邀请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开展法治讲座,赠送书籍,解读政策,听取意见建议。依托12309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涉企申诉维权窗口等制度设施,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检察形象,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安全感。
三是“搭台子”。与和林格尔县工商联建立完善联系协作机制,并在县工商联设立企业维权检察联络室,通过会商恳谈、座谈交流、法治宣讲等,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与工商联密切联系企业优势的紧密融合,主动沟通、经常联络,全面深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着力解决企业难点、痛点、堵点,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四是“结对子”。和林格尔县经济快速发展,产业全面开花,和林格尔县信用联社积极助推地区经济发展,助力中小企业壮大,我院与县信用联社制定“检察长+理事长”检银党建共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从支部共建深入拓展,开展检察长与理事长走访企业活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规范管理,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五是“亮底子”。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期,我院通过新媒体发放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发布《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普及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