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提出,要深入开展待批项目、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半拉子”工程、开发区建设五个方面的大起底行动。我市高度重视“五个大起底”行动,各地、各部门纷纷行动起来,从源头上找原因,从体制机制上谋举措,争取尽快取得成果。
为深入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即日起,本报开设“‘五个大起底’在行动”专栏,全面反映我市推动“五个大起底”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敬请关注。
8月22日,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五个方面大起底”行动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就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行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2022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待批项目应批尽批
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市发改委主任李晓燕介绍,我市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对待批项目实施全面起底、分类处置、限时办结,推动审批部门优化流程、高效审批,确保2022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待批项目应批尽批,彻底清除项目手续办理遗留问题,从根本上优化完善项目审批流程,提升改进审批服务,为企业松绑,为项目助力。
这次待批项目起底范围是全市2016年以来通过自治区在线审批平台立项的项目,重点起底项目立项后、开工前需要办理的土地、能评、环评、取水、水土保持、林草征占、施工许可等事项。
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8月底前完成摸底自查、建立台账,由全市各级审批部门牵头,全面梳理自查2016年以来本系统受理的待批项目、超期未审批项目情况,逐一明确审批部门责任人、审批受理情况、完成时限,形成《全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台账》。第二阶段是9月至12月开展分类处置、集中办理,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纳入台账限时完成审批;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将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缺项,按要求补充材料后批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要求的未开工项目将不再实施,从在线审批平台中移除。第三阶段是12月底前进行建立机制、总结通报,对大起底行动的开展情况、采取措施、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检查,并对现有审批流程开展全面优化,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流程、提升服务,推动审批环节提速、项目建设提效。目前,已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力量,通过紧锣密鼓推进,正在完成第一阶段摸排工作,同时进行台账确认。
据介绍,在推进待批项目大起底过程中,我市注重上下贯通、分类施策,对自治区大起底工作内容全部作了细化对应,逐条逐项进行任务对标、跟进安排。特别是针对6类待批项目(“需要办理但还在组件阶段”“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再实施”“已提交申请不合规退回”“正常受理待批项目”“超期未审批项目”“已办理或无需办理项目”),细化制定了10项具体措施,分别明确了具体的起底措施,确保每一类、每一个项目都能够精准识别、精准处置,2022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待批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办结。为保障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任务高质量完成,建立了审批管理、调度通报、协商推进、投诉举报四项机制,彻底打通大起底行动的全链条管理环节,加快构建起项目从申报、办理、实施、监督、评价的全周期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审批部门流程再优化、服务再提升。
下一步,针对待批项目大起底,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压实责任。精准梳理完善待批项目台账,组织各级审批部门、旗县区政府(经开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逐项确认,锁定项目,锁定责任主体,确保做到台账清、底数明、目标准。二是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统筹指导各地区和市相关审批部门制定“项目审批方案”,对正常受理待批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确保手续办理不走弯路、高效办结;对组件阶段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尽快提交申请,接到正式申请后按照承诺时限及时办理;对不符合审批条件项目,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完善资料,加快推进审批;对超期审批项目,制定“一项一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限期办结;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详细说明政策依据,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及时清理终结。三是强化督导,巩固成果。强化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全面督导机制、全程跟踪动态审批机制,及时处置办结项目问题,推动待批项目应批尽批,并制定完善的审批流程,用健全的制度机制,坚决遏制产生新的待批项目。
我市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大起底实施步骤、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各阶段工作落实,并借助此次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的有利契机,优化服务、节约时间,消化办理一批难点手续,进一步提士气、提干劲,跑起来、快起来,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上实现大转变、大提升,努力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市稳经济、促增长提供新动能、新支撑。
2023年底前实现所有“半拉子”工程全部复工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海鹰介绍,为妥善处置政府投资的“半拉子”工程,盘活闲置资产,拉动经济增长。按照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
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全面开展“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
精准把握,全面梳理“半拉子”工程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政府投资的项目,精准起底停工未建成、竣工未投用的“半拉子”工程,确保不漏一个、不错一个。
有序推进,系统开展“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第一个阶段,2022年8月底前,通过系统梳理和科学研判,建立“半拉子”工程清单。第二个阶段,9月30日前,列入“半拉子”工程的项目,要全部制定“一项一策”工作方案,形成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第三个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底,开展集中处置,在2022年底前具备条件的“半拉子”工程要激活,2023年底前实现所有“半拉子”工程全部复工。
综合施策,切实解决制约“半拉子”工程的“瓶颈”问题。深入分析“半拉子”工程成因,坚持对症下药,从完善项目基本建设手续、规划用地手续、支持项目复工续建、筹措资金等方面入手,细化解决措施,强化政策支持,理顺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真正盘活“闲置资源”。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自治区关于“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大攻坚力度,整合各方资源盘活“半拉子”工程,按时销号。在推动解决“半拉子”工程项目的同时,将进一步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强化项目投资审批、可行性研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坚决遏制新增“半拉子”工程项目,全力推动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把“零钱”变成“整钱”让资金有序流转起来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英杰介绍,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第一时间研究落实举措,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资金的规模和构成,及时跟进自治区要求,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市本级和旗县区分级负责、同向发力,坚决收回沉淀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的范围是,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的各类资金,以及各级财政代编的非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实有资金账户中的本级财政拨付资金。
具体包括以下5类,一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是指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2020年及以前的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以来财政拨付但未支出的资金,项目已完成或项目终止形成的结余资金等。二是非财政拨款资金。包括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的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三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让等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四是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包括按合同约定,项目结束后确实无法退回的工程质保金等暂存款项;公安、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取得的已结案罚没收入。五是其他应盘活资金。包括审计、巡察等监督执纪部门发现的各类应缴未缴资金等。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4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8月份认真组织单位自查。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各单位账户及余额情况,财政部门梳理后分发至各单位对照自查。对政策明确可盘活的沉淀资金,缴回同级财政,撤并多余账户;对需留用的资金和基本户之外的账户,提交留用理由和依据。
第二阶段为9月20日前完成重点核查。各级审计、财政部门核实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收集证明材料,完善处理依据,形成核查报告。
第三阶段为10月31日前完成清理盘活。依据沉淀资金分类处置办法,对于有明确要求的,盘活收回、统筹使用;对于没有明确要求的,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对于资金账户,逐个提出清理意见。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形成清理盘活报告。
第四阶段为12月5日前进行总结完善。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经验,形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审计等部门,建立沉淀资金长效管理机制,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等方面提出完善措施,同步建立健全透明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已向人民银行提供预算单位名单,经商业银行查询、财政一体化系统比对筛查后,已将账户及余额情况分发至各单位自查,同时协同人民银行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清理统计范围。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坚持强化责任意识、交账意识、成果意识,以精准识别、精准清理、精准盘活为目标,不折不扣做好沉淀资金起底和账户清理工作。同时,不仅“管当下”、更要“利长远”,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载体、从技术层面加强沉淀资金管理,以国库集中管理为依托、从预算执行层面加强沉淀资金管控,把“零钱”变成“整钱”,让资金有序流转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六保”“六稳”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向市委、市政府交出满意答卷。
彻底解决开发区领域存在的资源闲置、低效利用的问题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刘志强介绍,为彻底解决开发区领域存在的资源闲置、低效利用的问题,我市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周密部署,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并开展了初步摸排工作。
此次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的范围为2016年以来全市开发区待批项目、沉淀资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停产企业和停建项目、园区各项指标方面情况。待批项目方面,全面摸清开发区领域未开工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待批事项底数,逐一明确具体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审批受理情况、完成时限;沉淀资金方面,全面摸清开发区领域沉淀资金底数,掌握资金结构、来源、余额、性质、使用、所属年度情况,按要求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土地利用方面,全面起底开发区领域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情况,按要求分类施策,推进消化处置;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方面,全面起底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渣场、标准厂房、集中供热、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推进闲置的基础设施、“半拉子”基础设施工程盘活利用;停产企业和停建项目方面,全面起底开发区停产企业、停建项目情况,起底工业园区僵尸企业、僵尸项目占用生产要素情况,建立台账,明确盘活时限,按期推进盘活工作;园区各项指标方面,全面起底园区(区块)各项经济运行指标,起底园区内已建成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及容积率等各项指标。
同时,为把此次大起底工作做细做实,参照开发区以案促改的范围,同步起底了现已撤销但在2016年至2021年存在的工业园区。
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自今年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8月上旬完成大起底工作的宣传动员,向各旗县区、开发区传达自治区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第二阶段是8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摸底排查,制定落实方案,建立自查工作台账。第三阶段是9月至12月开展集中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根据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全力推进整治,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针对长期停产企业、僵尸企业和僵尸项目、园区基础设施的“半拉子”工程,争取在年内盘活、解决一批,力争三年内全部盘活。
对于开发区内的待批项目、基础设施“半拉子”工程、沉淀资金、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领域大起底分类处置要求一并推进处置工作。
对于停产企业,通过协调解决企业出现的困难,推进企业以转产、转让、租赁等多种模式盘活;针对长期停建项目、僵尸项目占用资源要素问题,通过腾笼换鸟、合作开发,资产盘活、转产、转让、拍卖等多种模式盘活。
对于园区的控制性指标,主要起底各园区的亩均效益指标情况,同时结合自身产业导向、功能定位、地块实际等情况,制定各园区“3+X”控制性指标,作为项目准入的前置条件,提升入园项目的质量。
截至目前,各开发区已针对6方面重点问题进行了初步起底摸排,正在进一步细化摸底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摸清底数。围绕6方面重点问题,进一步摸清、摸准情况,分层分类建立台账,各牵头部门要对开发区上报的台账进行审核把关,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摸底“全覆盖”“零死角”,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精准施策整治。各开发区根据起底的问题台账,精准制定盘活、处置措施,对于复杂的问题,将“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整改节点时限,按时保质地完成整治,杜绝整改“走过场”。
建立长效机制。各开发区制定各自“3+X”控制性指标,明确工业园区新建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容积率等准入标准,达不到的工业项目不得入园,强化园区准入门槛,解决园区招商长期存在的“捡到篮子都是菜”问题,杜绝项目低效利用土地、水、电、气等资源要素。同时,对效益差的园区进行再调整、再优化,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以此次“大起底”工作为契机,我市将通过全面摸底查找问题,深入整治促进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开发区的内生动力,推动开发区在全市节约集约发展中“打头阵、当主攻”,在招商引资、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推动形成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亮介绍,按照要求,我市决定在“十四五”期间集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经过进一步盘活存量,深入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推动形成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向各盟市下达的“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任务目标,我市在“十四五”期间计划盘活批而未供土地8.21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18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数量是动态变化的,目标处置任务,将根据自治区每年下达的任务量和考核规则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就主要方法和措施,王永亮介绍,聚焦精准分析,分类施策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一地一策”“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10种具体方式、方法进行消化。其中3类措施是指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核销批文;10种具体方式、方法是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组织土地供应”“限期完成土地征拆和基础设施建设”“简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供地程序”“分段办理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手续”“明确代征地、边角地供应政策”“完善房地产遗留项目供地手续”“分类确定水源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批而未供土地使用方式”“多部门联动,推进解决未供先用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协调核减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中未实施的用地指标”。
坚持以用为先,全力处置盘活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本着“权益保障”“以用为先”和“防惩并重”的原则,针对3类原因、采取8种措施进行处置,其中:针对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结合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土地置换”5种方式处置;针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闲置时间,分别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种方式处置;针对因司法查封造成的闲置土地,由司法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商并达成一致处置意见,待解除查封后落实相关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对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清单,完成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矢量数据上图比对工作,并已针对每宗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成因进行了核实、分析和汇总,会同多部门共同研究,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分类提出了处置措施。
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目标任务。(记者 杨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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