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市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以来,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的闲置土地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中。截至9月8日,全市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0.43万亩,完成今年任务数的37.15%;处置闲置土地0.59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251%。
为充分挖掘我市土地潜力,全面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自治区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任务分解情况,市自然资源局起草《呼和浩特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于8月24日正式印发。该《方案》明确了我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目标任务,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一地一策”“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10种具体方式、方法进行消化;对闲置土地,本着“权益保障”“以用为先”和“防惩并重”的原则,针对3类原因,采取8种措施进行处置;同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目前,针对未落实建设项目的土地,市自然资源局建议各旗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项目落地;同时,在下一步招商引资项目使用土地方面,建议各旗县区政府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
针对因土地征拆补偿工作不到位,无法供应的土地,市自然资源局建议各旗县区政府和各级土地储备部门切实压实责任,对征拆补偿不到位、未批先建未处置到位的批而未供土地,要积极推动土地征拆补偿和土地储备入库工作,争取早日达到“净地”标准后,及时供应。
针对水源保护地范围内已征转用地无法落实项目的用地,建议各旗县区政府会同环保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规划论证和修编,将论证评估后可以通过修改规划或出具可以实施项目的相关规划意见后,进行土地供应。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牵头职责,全力推动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一是督促各旗县区加快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在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盘活我市现有闲置低效土地,确保我市消化处置工作在自治区各盟市中处于领先水平。二是加强督查督办,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实行周报制度,要求各旗县区每周报告工作进度。三是统筹指导,要协作联动抓落实,不定期召开视频会议,梳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通过严格“净地”出让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强化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加强宣传、严格规划用地审批、强化用地监管、及时处置土地闲置行为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探索盘活低效用地新途径,在大力消化现有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基础上,避免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保障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记者 宋向华)
原标题:对批而未供土地:分3类措施10种方式方法消化 对闲置土地:针对3类原因,采取8种措施处置 我市处置闲置土地已完成年度任务的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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