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我区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需求迅速增加,生产、流通环节出现不够畅通等问题。为了第一时间了解我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最大力量为企业提供帮助和支持,推动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高产能,畅通流通渠道,自治区药监局决定设立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问题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据了解,该服务热线主要用于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以下问题:全区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原料供应、持有品种恢复生产、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有关诉求;经营企业在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有关诉求;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配送、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有关诉求;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其他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确保生产、流通质量安全方面急需提供的帮扶需求。
据介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建立协调和反馈机制,全力以赴帮助协调解决以上各类困难问题。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对自身存在的上述困难和问题可随时拨打服务热线电话。服务热线电话:0471-5613383(白天),15849325014(夜间),18701686763(夜间)。(记者 刘芳)
原标题:针对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问题——我区设立服务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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