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新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按照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出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考核制度》。
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所登记改革,参考国家、自治区以及其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修订并印发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住所托管管理办法》,为入驻新区企业无偿提供住所证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三是深化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编制完成《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广方案》,积极探索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截至目前,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90%以上。
四是推进应用区域节能评估成果。按照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估试点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完成《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区域节能评估成果应用实施意见》等六个区域评估成果,成果在新区推广应用。
五是优化推进承诺制工作。推进承诺制项目全流程线上管理,建立了承诺制预警管理机制,灵活运用承诺制改革政策,全面助力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开工”。
六是积极推进联审联办改革工作。按照新区体制机制及行政管理范围调整情况,进一步优化实施《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改革工作方案》,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头跑办”的问题。
七是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帮办代办”窗口,实现随时可办。公积金、税务、电力、燃气等自助服务终端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同时新设“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成立重点建设项目企业“零跑腿”代办工作团队,开设“帮办代办”特色专项服务。无偿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网上申报、全流程跟踪等一站式、“一对一”服务。
八是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推动政企联系。为拓宽政企联系,新区印发实施《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服务企业日实施方案》,不定期举行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解决企业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原标题:和林格尔新区八项措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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