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和为民服务环境,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落实,按照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玉泉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优化营商环境的26项负面清单公告如下,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工作作风方面
1.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领导不力、分工不明、责任不清、落实不力;
2.对市委、区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的承诺事项完成不到位;
3.对待企业行政审批只考虑本部门利益甚至自身利益,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办事;
4.对企业群众故意刁难,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卷帘门”,阻碍经济发展,破坏营商环境;
5.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
6.“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
7.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不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政务服务方面
8.简政放权不到位,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
9.政策不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不能明确予以答复;
10.办理程序不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
11.岗位职责不公开,公开栏未设置单位职责、部门职责、工作人员职责,窗口工作人员不亮姓名、不亮身份、不亮职责、不亮承诺;
12.收费标准不公开,未按照要求制作公开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13.监督不公开,未按照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电话,或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不畅通;
14.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为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限制公平竞争;
15.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利用垄断优势设定“霸王条款”,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
三、执法监管方面
16.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
17.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办“关系案”“人情案”;
18.在服务企业中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
19.监管部门监管缺失,对窗口单位秩序混乱等问题失察失管;
20.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指定中介机构、评估机构承揽业务,涉批中介服务差、收费乱、搞垄断等问题;
21.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滥用职权,粗暴执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四、便利化改革方面
22.推进“一站式”服务不力,让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23.流程不优化、材料不精简、时限不压缩,导致企业群众办事繁琐、办结时限较长;
24.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
25.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致使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为一件事多跑腿;
26.数据不共享、不跑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推进不力。
监督举报电话:
0471-12388-2(人工接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网上举报:
http:/neimeng.12388.gov.cn/hhhtsyuquanqu/
来信地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河北街22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10070)
来访地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河北街22号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
中共玉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玉泉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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