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对标《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强化监督职能,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聚焦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方式。清水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关于在清水河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全面受理本地区党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与营商环境有关的信访举报,限时办结。
聚焦关键领域,严肃监督问责。通过对全县服务窗口、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督查、抽查,着力发现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脱散漫、敷衍塞责,事难办、脸难看、门难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坚决整治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聚焦“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氛围。号召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政策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把握“亲”“清”原则,发扬“店小二”精神,提升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清清爽爽用权,倾情倾力服务,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证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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