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8月16日电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设定和运行的监督体系,包头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合法有效的原则,对权责清单的适用范围、编制公布、动态调整、运行实施、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为全面依法行政,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社会监督,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构建权责清晰的清单体系
包头市审批服务局按照《包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市级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结合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改革要求,动态调整了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形成了市本级新版权责清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以政府名义印发《包头市公布市本级权责目录清单(2023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决定取消下放委托328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保留6228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551项,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5677项。
二、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统一
包头市审批服务局以“基层政务服务提升年”为抓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的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各厅局下发的全区统一的办事指南、全区通办事项清单和市本级权责清单为基础,组织各旗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原则,积极开展了基层事项标准化工作,统一事项清单及要素。市本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已对市县两级共同办理的735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了全市统一,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要素的统一。
三、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要素
市审批服务局组织各市级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逐项优化,精简办事要件560件,减少程序环节595个,办事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压缩84.97%,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100%,即办件比率73.98%。同时,按照全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化编制要求,指导旗县区逐项优化事项要素和办事指南,全面打造“纵向四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