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立足本职,主动转变工作方式,积极推行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突出整体谋划设计
制定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落实“拿地即开工”改革措施》,建立了“项目牵头人+园区+企业+局内相关部门”的服务机制,实现了涵盖从项目招商洽谈、用地选址、地块规划条件、土地报批、设计方案编制审查、供应土地、网上申报,多证齐发的服务体系,办理时限由原来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制定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带设计方案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试行)》。完成了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编制,建立了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制定了《包头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开展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空间协调工作,强化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出台《包头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审定实施办法》,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分级分类审查规定》,减少设计方案审查环节。
地形图测量、拨地测量、勘测定界、地籍测绘、规划竣工测量和房产测绘实行联合测绘。
制定《包头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和《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联合验收工作流程》,统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编制“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份办事指南”,实现审批事项标准化受理审批。
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依托“包头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平台,开通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反馈的全流程网上服务模式,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现了不见面审批。
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审批环节、时限、证书数量均减少50%。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确定的用地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立健全与审批改革相适用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企业违反告知承诺制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报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被纳入不诚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从严审批,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突出解决关键问题和环节
积极推动政务共享平台建设,将登记、财政、民政、公安、税务、住建、法院及政务服务等部门间数据进行统一整合,最终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和互通使用。打造不动产登记业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2021年第一季度,市本级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4.6万余件;在同城通办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加强与自治区各盟市及市工信局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去年11月实现了“呼、包、鄂、乌”不动产登记业务四城通办;完成了电子证照的开发应用。实现了不动产过户与水电暖气联办。
尤其是在业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集中解决办事群众及企业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办不成事”转变为“办得成事”。
突出保障民生福祉
积极推进房屋产权集中治理,包头市城区内共有227个项目(163735套)列入自治区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26个项目(163067套)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稀土高新区民馨办事处申报的滨河第一城项目(668套)涉案未办理。其中92个项目正在办理分户产权登记,涉及套数68157套(套数完成率41.63%);7个项目(1461套)为非住宅、公租房不办理分户产权登记,127个项目(93838套)未办理分户产权登记。
通过积极推行改革举措,申请要件和办理时限实现“双下降”,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双提升”。目前,申请要件数量平均减少40%,办理时限平均减少70%。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要件减至2项;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要件减为7项;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及时限进行了调整,业务办理环节由3个压减至2个,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减至4个工作日;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要件分别减至5项、3项、3项,办理时限全部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审定时限由27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工作日,为企业落地开工减负提速。
制定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服务流程》,实行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服务,取消工业项目土地收储环节,并联办理土地手续,承诺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工业项目审批时间从建设用地征收报批开始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290天压缩至180天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可实现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确定的用地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一张表单”申报事项,整合了该阶段所有审批事项所需材料,减轻企业群众申报负担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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