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土右旗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全市、全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以“督”压责任,以“导”促整改,以“惩”明戒律,推动全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以“督”压责任、推动严格履职。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督任务6项、细化监督措施7条、提出工作要求3项,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采取联合督查、巡回督导等方式,紧盯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职责任务开展督查,切实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旗政务服务大厅全部服务窗口全程专网监控,确保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以“导”促整改、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自治区第二巡视组、市委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部门对照反馈意见清单,制定整改举措,严格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送温暖、促发展”专项行动,对47家企业、8家单位进行走访排查,针对征集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解决具体问题6个,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以“惩”明戒律、明确职责边界。制定《八类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清单》,列明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的“禁区”,切实让各部门明职责、知边界。组成6个督查组,全程跟进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对照清单及时发现问题,组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对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严肃查处、限时整改,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以严厉的惩处震慑措施,倒逼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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